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西四街90
联系电话:(020)82378774
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周一至周五)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329路; 432路; b30路公交车到 港湾市场 站下步行120米。
2、乘坐公交 43路; 46路夜班; 326路公交车到 大沙西 站下步行450米。
3、乘坐地铁5号线到 地铁大沙地站 站下步行430米。
管辖范围:港湾北社区、港湾五村社区、港湾一村社区、荔园社区、港前路社区、港湾机关村社区、下沙社区、丰乐社区、金丽园社区、怡园社区、东苑社区、怡港社区、悦涛社区、黄埔花园社区、金逸雅居社区、金港华园社区
邮编:510700
网站:http://web.hp.gov.cn/hprsj/
简介
办事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事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劳动保险福利科 |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 82376192 | 82380276 | |
劳动监察科 |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 82376259 | ||
劳动监察大队 | 82375885 | |||
退管办 | 荔香路168号二楼 | 82282080 | 82293992 | |
公医办 | 大沙路333号531室 | 82378636 | 82378549 | |
社保中心 |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 82398175 | 82383606 | |
就业中心 | 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 82376176 | 82376265 82376200 | |
培训中心 | 港湾西路4街90号 | 82276451 | 82271501 | |
仲裁办 | 港湾西路四街90号 | 82296267 |
黄埔区劳动保险福利科: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黄埔区劳动监察科: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
黄埔区退管办: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
黄埔公医办:受理黄埔区公共医疗的相关事务。
黄埔就业中心: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
黄埔培训中心: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
黄埔仲裁办:黄埔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区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符合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指导和落实中央、省市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城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综合管理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执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六)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制度;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核手续。
(八)贯彻落实上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考核、调配工作。
(九)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聘用审批、经费核拔等工作。
(十)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有关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职称、聘任(用)、培训、继续教育管理;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
(十二)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开展相关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公费医疗的管理及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职业培训制度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失业职工转业培训、征地农转非劳动力转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五)负责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企业工资分配关系;组织实施职工福利待遇标准、工龄政策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近些年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已经取得较快的进步,突出体现在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得以建立并快速覆盖;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增加较快。公职人员退休制、职工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