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大病保险政策
近日,泽国镇启动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80元。
自2013年起,全市农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险合一”,实行城乡统筹,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2014年有所不同,实行大病保险政策(往年不包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也由上一年度的每人每年510元调整为580元,其中个人缴纳210元,市级及以上财政每人补贴275元,镇(街道)财政每人补贴95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孤儿、散养的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以及一级、二级残疾人等,由政府全额出资。参保人员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外来民工子女由学校统一参保。
据了解,泽国镇除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以外,已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面覆盖。截至10月30日,该镇共有110375人参保,基金总额达5629.12万元。
此次征缴工作医保基金入库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对2015年新参保的对象,将印制发放“温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至于2014年参保并续保的不再发卡,原发的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因系统信息原因,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暂时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刷卡。另外,2014年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请务必在2015年3月31日截止期前办理报销,逾期将不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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