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要注意啦,2015年特定门诊续审工作开始了。为了方便到社区门诊报销,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去办理续审,全市各个社保分局业务窗口都可以办理这一业务。
特定门诊根据不同的病种,分为一类跟二类。其中一类特定门诊有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高血压二级及以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共17个病种。二类特定门诊病种有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泌尿系结石等共6个病种,不论是一类还是二类的特定门诊,年度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各不相同。
申请了特定门诊的病人如果没有按时续审,将影响第二年的特定门诊报销。
不过社保部门的公告显示,需要办理续审工作的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2014年新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参保人(“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病种除外);二类是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等特定门诊信息的参保人。这两类的续审工作在各个社保经办机构即可办理。
第三类是部分经社保经办机构抽样选取的参保人,这类参保人的续审则会有专人通知。
除了以上的三类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无需办理续审。
如何办理续审
(一)第1、2类参保人,于12月1日至12月31日持《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原件、近三个月内的门诊病历复印件、近期相关检查和化验报告复印件、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任一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审手续。
(二)抽样选取的参保人,市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特定门诊病种类型、参保人疾病病情及治疗等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并统一组织其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查,根据检查结果及相关诊疗资料办理续审。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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