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大价改模式将差异化影响药企
11月26日讯 上周以来,自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药品价格改革指令后,相关改革进程明显加快。
从目前卫计委以及上海、福建、重庆等地的动作来看,以药价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医保价格改革,主要将从三方面进行:单病种付费、医保结算价以及放开自费药的价格。这三种价格改革将对药企产生不同的影响,有的药品将被排除在医保之外,有的药品将进入低利润通道,有的将获得较高市场份额和保持较好利润。
在医保价格改革中,最确定的一个方向是单病种付费。单病种付费,明确规定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目的在于避免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
2011年,安徽农保就已试行单病种付费,并于今年9月开始,在9家县级医院试点新农合的181个病种定额收费。2013年8月,江苏徐州也在城镇医保中试行单病种付费。国务院明确药价改革后,重庆随即做出扩大单病种付费试点范围的决定,将病种由10月份的15个推广到年底的50个。11月20日、21日,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在北京举行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讨会”,会上传出的信息显示,单病种付费势在必行。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昊认为,这种模式下,医疗机构要兼顾疗效和成本,在控制成本目标下选择疗效可靠价廉的药品。
有着23年医疗医药行业经验的重庆翰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肖黎明认为,单病种模式会加大药企间的竞争程度,药品必须进治疗方案才有销售,大部分进不了方案的药品面临退市、转为OTC药品,或通过电商去销售。
医保支付价是目前改革第二个重点,它的本质是医保对患者支付的补偿,适用对象是医保目录药品。目前主要有三明和重庆两种模式。
国家卫计委多次推广福建三明的做法。福建省三明市宣传部部长詹积富在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福建三明在试点基准价,而这一价格制定标准是以“国产仿制药的最低价为标准”。一些行业人士认为,尽管三明还在试点中,但三明的做法将被广泛效仿。
陈昊分析,未来医保的新目录可能会比现有目录更小。同时,对于大多数低水平重复的仿制药,医保会选择一个接近全国最低价甚至更低的价格做支付价,这将对没有独家优质品种的厂家形成较大冲击,而受损最大的是那些专利过期而不降价的原研药。
重庆也在近期就《医保药品结算价实施方案》征求内部意见,核心要点是,医保按照均价进行支付。医疗机构在市药交所采购的药品价格低于均价的,结余归医疗机构;高于均价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同时,重庆市医保支付办法允许医院二次议价获益。
陈昊认为,重庆的方案,是在现实医保资金池水平下,兼顾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采取分层次、分级补偿,以照顾最多利益相关方。他认为,仿制家数有限、具备疗效的过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以及仿制家数少的国内优质优价药品,会获得相对较高的支付价。
还有第三种医保支付价,为了支持药企创新和体现知识产权,面向专利药的医保支付价。专利期内的进口药,国内创新的药,独家疗效显著的药会单独定价,政府通过谈判的形式来确定价格。
11月19日,上海药品招标会上,主管官员明确表示,上海将在不久后放开自费药价格。也就是政府只控制医保支付的药品价格,对自费药的价格交给市场决定。这对未进入目录内的优质优价药是个利好,即使已进入医保目录内的优质高价药也会受益于单病种付费。
以重庆试行单病种付费的情况为例,剖宫产的政府指导价格是3700元,很多病人为享受更好的服务,要求使用防粘连药物,这种一支几百元、两支近千元的药不在单病种治疗方案内,病人如要用就要自费。此外,在重庆的一些医院,基本没人选政府指导价为1800元的自然分娩。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医保价格改革对药企将产生不利影响,药品没有特色的药企将受较大冲击,而注重研发,独家、优质优价药品多的药企影响不会很大,甚至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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