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安市红十字会获悉,福建省红十字会大病救助基金将于下月开始接受申请,救助申请时间截止到2015年2月,符合申请条件的患者,可向福安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大病救助对象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及部分低收入人群。救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救助标准
1、对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的申请对象,其个人年度内发生的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继续实行差额累进人道救助:2~5万元(含2万元)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5~10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2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3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按25%给予人道救助;3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人道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对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对象继续实行分档次定额救助。凡年度内患受助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10~15万元的(含10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5万元;15~20万元的(含15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8万元;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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