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居民医保补助高于国家标准 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共提出六方面共31项医改工作任务。其中提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
记者了解到,我省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补助高于国家标准。2014年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从2013年的人均365元提高到人均430元,其 中,政府补助从2013年的人均300元提高到人均35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2013年的65元提高到每人80元。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 从2013年的人均不低于300元,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此外,近些年,我省几乎每年都会提高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比如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2012年财政补助标准是人均250元,2013年提高到300元,今年提高到了350元。同时,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2014年医改重点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2014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是,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巩固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医改向 纵深发展,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
一、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新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700个,使试点县(市)的数量覆盖50%以上的县(市),覆盖农村5亿人口。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4年每个省份都要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
1.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
2.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4.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5.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
6.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7.健全分级诊疗体系。
8.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二、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1.放宽准入条件。
2.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
3.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4.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
三、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
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1.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
2.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3.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
4.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
5.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1.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2.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3.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4.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五、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1.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
2.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
3.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六、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2.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在15个省份、45所大型医院开展示范,逐步建立居民健康医疗信息跨机构、跨区域共享机制。
3.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
4.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
5.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6.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
7.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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