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何先生向本报热线咨询,他称,多年前,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买了社会医保,但是一直以来都只能报销住院费用,却不能报门诊费用。听说去年荆州推出医保惠民政策,报销门诊是否实现全覆盖?他现在能报门诊费用吗?
根据何先生的咨询,本报记者先后采访市医保、新农合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各种参保人员能否享受门诊费用报销进行了详细了解。
居民医保
每人每年可报销门诊费140元
参加居民医保人员,能否享受门诊待遇?市医保局结算科科长肖青介绍,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均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居民医保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累计在5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自付60%。最高可报门诊费用为350元×40%=140元。但是参保人须到门诊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登记签约,并使用医保卡结算。
比如市直参保居民签约的门诊协议机构是荆州市东区卫生院、荆州市沙棉职工医院、荆州开发区联合街办社区服务中心、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长大医院、长大西校区门诊部、长大医学院门诊部、长大南校区门诊部、长大城中校区门诊部。
职工医保
部分退休人员建立门诊统筹制度
职工参加医保,能否享受门诊待遇?市医保局缴费记录科科长袁致勇介绍,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按现行的政策规定,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每月划入门诊费(即个人账户)。没有单位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个人可以选择性参保,即可选择有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可选择无个人账户的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仅仅比往院医疗保险多了每月划入的个人账户,其它待遇相同,比如门诊普通和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保险也可享受。
针对退休已认定不缴费无个人账户人员,建立了无个人账户门诊统筹制度。也就是实行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后,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不再缴费的无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可享受门诊统筹相关待遇,其当年门诊医疗费可报销240元。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员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就医、购药费用,累计额在200元以上600元以下部分报销60%。
参保的市直无帐户退休人员可在城区门诊签约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这些签约医疗机构已在城区全覆盖,目前,有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门诊签约医疗机构。
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荆州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荆州市古城医院、荆州市荆州区中医院、沙市区崇文社区服务中心(二医院洪家苑门诊)、沙市区朝阳社区服务中心、荆州市季家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奥达纺织有限公司医院)、沙市区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市区南湖路社区站(一棉职工医院)、荆州市中医院毛家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大赛巷分院)、沙市区北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市区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市区红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袁致勇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须在每年的9月——12月到银行缴纳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超过缴费时间段再缴费将会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合城镇居民、职工
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保障
专门从事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李伟科长介绍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对象,患有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斥用药治疗)、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范围内医保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对象,经过医保机构确认患有以上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对象,有13种门诊普通慢性病待遇保障。门诊普通慢性病病种有银屑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乙肝、丙肝活动期)、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疾病(甲亢、甲减)、结核病、帕金森氏病、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肝硬化、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13种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凡经医保机构鉴定通过的13种门诊普通慢性病病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险种的,范围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参加城镇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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