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医保断保后复保的参保职工,中断参保期间可自愿选择补缴或不补缴。
按照湖南省原来的职工医保政策,续保时必须补缴停保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些参保人员往往因补缴费用较大而陷入两难境地。7月1日起执行的医保新政对此作出了调整,即参保人员可选择续保补缴,也可选择不补缴。
唐女士当年在一家省直单位工作,2002年参加工作,2004年6月从单位辞职后就没有再交医保。现在她找到一份工作,单位同意从今年7月开始帮她缴纳医保,但需要她自己补缴中间10年的费用。经过咨询,唐发现需补缴的费用比较大,自己承担有困难。
湖南省医保局指出,如按原政策,唐女士在续保时必须按规定补缴停保期间的医保费。现在按照新政策,参保期间缴费中断或停保的参保人员,有两种选择:一是按规定补缴停保期间的医保费,这样就可以将医保缴费年数接续起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这种选择比较适合年纪较大、参保时间较长的参保人员。二是可以选择不补缴,但未补缴的这个断档期不算缴费年限,断档前的年限和续保后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这种选择适合比较年轻或参保时间较短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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