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亲属是大连市一名个体劳动者。现在想补办养老保险。请问是否可以补办医疗保险?从哪一年开始补交医疗保险金?
答:可以不补!基本医疗保险只存在退休前缴费不足规定年限的情况一次性交纳保费,介于你的年龄可不考虑年限问题,除非极个别地区政策差异(因医疗保险施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细则),欠缴三个月以上视为自动弃保,在养老保险不欠费的情况下可重新参保。
医保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如果新参保单位同意支付您补缴费用的单位部分,那么您补缴是相当合适的,因为划到你个人帐户的基金高于你个人的缴费额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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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