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办事依据
1、《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规程的通知》(佛社保[2009]56号)
2、《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核发业务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社保[2010]34号)
办理条件 参加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提交材料
1、即时结算:参保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儿童提供户口本);
2、零星报销:(1)诊断证明书及出院小结原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2)医疗费用收费明细清单原件;(3)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5)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外伤入院申请表原件;(6)若市外就医需提供市外就医申请表原件;(7)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8)计划生育准生证明材料与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9)根据实际情况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 即时结算:(1)入院流程:参保人凭身份证到医院收费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到病房住院。(2)出院流程:医生安排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零星报销: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0757-82981125
办理地点
1、 市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
2、 参保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1、 医院前台:周一至周六24小时;
2、 零星报销: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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