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您好,恭喜您喜得贵子。今年我市出台一项新政策,只要是新生儿在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疗保险。这是关于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有关问题通知的内容,您可以具体看看。”
4月28日,市妇儿医疗预防保健中心产科三病区里,护士正在为刚当上父亲的刘鹏光介绍我市关于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据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我市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乌海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我市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
“具体怎么办理呢?”刘鹏光饶有兴趣地问道。
“只要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父母直接到所在地医保局或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办理。办理时,携带婴儿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填写参保登记表,领取医疗保险卡。”护士耐心介绍道。
在详细了解了新生儿参保政策后,刘鹏光高兴地说:“市里的这个政策真好,我们工作了有保险,我孩子刚生下来就有医疗保险,这样我们全家都有医疗保险了,我得抽时间去办理。”
据了解,我市新生儿在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参保手续的,按其他人员参保办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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