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从外地到西安工作,如何将在外地参加的职工医保与西安市的职工医保进行转移接续。对此,记者咨询了西安市人社局,得到的解答是,外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回到西安参加西安市职工医保,可将在外地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西安市的个人账户。同时,在外地的医保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转移接续流程:1.在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建工路28A号三层参保科)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2.持“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由原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出具“个人医疗保险参保凭证”;3.参保人将“个人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至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同时,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参保人在西安市办理的医保个人账户(医保IC卡),并将其在外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与调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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