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吴江区人社局获悉,参加苏州市吴江区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企业参保人员(参加“7+2+1”模式)个人账户上年度累计结余金额超过2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加“8+2+1”模式)个人账户上年度累计结余金额超过8500元的,可按自愿原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领一部分资金用于预防保健或为直系亲属缴纳医疗保险费。
据悉,对于申领的金额,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企业参保人员(参加“7+2+1”模式)个人账户上年度累计结余金额超过2500元的,可申领超额部分(即2500元以上部分)的50%;其次,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加“8+2+1”模式)个人账户上年度累计结余金额超过8500元的,可申领超额部分(即8500元以上部分)的50%;同时,如果可申领金额不足100元的不予受理,且申领金额以2000元封顶,限每人每年一次。
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自愿原则,在2013年4月15日开始(节假日除外)至参保所在地的镇(开发区、高新区)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也可至吴江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科)办理申领手续。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4日,逾期不再办理。
申领可以分为个人申领和集体申领两种。一种是个人申领: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凭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其中,已办理市民卡的申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市民卡、医保证卡,无市民卡的申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账号、医保证卡,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申领单》(一式二份),由申领人核对签字确认并注明联系电话,申领金额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上扣除。吴江区社保中心将于6月30日前将申领款打入申领人的市民卡银行账户或其提供的农商行个人结算账户。
另一种是单位集体代办:单位集体代办仅针对已办理市民卡的单位职工。单位按要求填写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申领集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由代办人持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的镇(开发区、高新区)社保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也可至吴江区社保中心机关事业科)办理集体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出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集体申领单》(一式二份),代办人签字确认,申领金额从医保个人账户上扣除。吴江区社保中心将于6月30日前将申领款打入申领人的市民卡银行账户。
“吴江区医保年度个人账户申领注意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5132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