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医疗保险 >

咸宁市门诊报销异地居住资格审核服务指南

 字体时间:2013-04-11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符合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月10—26日随到随办、异地居住报销每年12月10—26日办理。

咸宁市门诊报销、异地居住资格审核服务指南

法律依据

1、《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发[2009]40号)

2、《咸宁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咸人社规[2011]7号)

受理条件

(一)门诊报销:

服务对象:当年已参保的单位及个人。

(二)异地居住就医登记:

服务对象: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一)门诊报销:

所需资料:参保人员提供就医门诊证明、异地居住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医保IC卡(或居民医保证)。

报销范围:个人账户及当年慢性病配额指标内合规门诊医疗费用。

办理程序:

1、工作人员对门诊发票、清单进行审核;

2、将审核结果录入电脑、打印报销单据;

3、参保人员凭报销单据到指定窗口领取报销款。

(二)异地居住就医登记:

办理程序:

1、每年12月份办理下年度异地就医登记;

2、到指定窗口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表》;

3、填写表格、选定三家异地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并到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

4、将填写盖章后的《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登记表》,经工作人员审核盖章后,异地就医手续生效;

5、将该职工有关异地就医信息录入电脑 ;

6、取消异地就医,需将异地就医登记表退回指定窗口,开通本地定点。

办理时限

符合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月10—26日随到随办、异地居住报销每年12月10—26日办理。

办理部门/机构

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咸宁长安大道28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7号窗口

“咸宁市门诊报销异地居住资格审核服务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5130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