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有哪些情况?凡我市参保人员 ,未持卡住院且符合我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下列情况,均适合现金报销:
一、现金报销包含的各类人群:普通职工、离休人员、伤残军人、城镇居民(含大中专院校学生),各类人员待遇各不相同。
二、几种情况:1.转诊转院。2.异地安置。3.军残补助。4.急诊抢救。5.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单位补齐欠款后给予现金报销。6.新参保未发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三、现金报销的审核依据。1.药品目录:《河南省工伤、生育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诊疗项目:《河南省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例如:床位、生化检查、B超等。
四、城镇职工现金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按职工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分别确定。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年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为400元、500元、600元。从第二次起,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20%。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在开封市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以下比例支付:在职职工支付85%、退休人员支付9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90%,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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