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呼和浩特医疗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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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简称呼市医保中心)成立于2004年, 2006年4月独立运行,根据职能范围,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基金稽审管理科、 帐户管理科、医疗管理科、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科、工伤生育保险科、费用结算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
呼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呼市地区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还承担呼市本级离休人员的医疗服务管理和待遇支付工作,并对9个旗县区上述保险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具体职责包括: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编制基金预算方案、个人帐户的建立、监督、管理、帐户划分、业务查询、网络数据库建设等经办服务;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服务合同,对其有关业务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管理。此外还有提出改进、完善保险工作建议和意见的职责。中心下设各科室的具体职能如下: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内外协调、政务处理、材料起草、督促监督、组织纪律、人事教育、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政策宣传等综合性事务工作。
二、业务一科
主要负责原市属国有企业及其转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涉及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工作。具体职能有:核定、征缴、扩面、清欠,离退休人员医疗安置费的核定征收,数据录入,建立数据库信息,业务数据的统计填报等。
三、业务二科
主要负责原集体企业及其转制企业、区直企业及其转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市本级及市内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等涉及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工作。具体职能有:核定、征缴、扩面、清欠、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的核定征收,离退休人员医疗安置费的核定征收,数据录入,建立数据库信息,业务数据的统计填报等。
四、基金稽审管理科
主要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支付的稽核审计工作;各项保险基金收支的帐务处理、票据管理、监督管理、待遇支付、业务沟通协调、财务资料管理、报表编制、分析核算、预算控制,对基金的使用、管理和运营提出合理化建议,中心办公经费和固定资产的收支核算和会计核算,针对旗县各项保险基金的审计稽核和基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五、帐户管理科
主要负责医疗保险帐户的划分,根据业务科提供的参保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核定情况、信息明细和基金科传来的医疗保险(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到帐实缴金额划分帐户,将到帐金额分配到缴费人员的帐户中,产生单位实缴统筹信息和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信息;根据参保信息变动情况调整数据库信息;核发医疗证历和IC卡;负责外埠就医、大额医疗初审备案;负责死亡人员帐户的停保、花名核销和个人帐户资金继承核定以及大额退还;规范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欠费数据库;提供查询对帐服务;网络业务系统运行的协调管理工作;建立帐户划分台帐,填报统计信息。
六、医疗管理科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协议要求进行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管理和维护以及“两定机构”执行“三个目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特殊慢性病、特检特治、转诊转院、特殊病种等人员就医、用药和大额使用的初审备案并建立相关数据库;按月及时审核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情况,并将审核结果单传费用结算科;受理参保人员对“两定机构”的咨询、投诉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科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事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完善业务操作办法;负责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资金的预算、申请,以及正常就医和特殊就医的相关事宜;负责离休人员门诊、住院费用的审核;对定点医院医疗保障费用的日常审核和服务监督;受理离休人员对定点医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接待、咨询工作;按时上报收支情况统计信息。
八、工伤生育保险科
主要负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支付业务。制定支付流程,审核发放生育待遇;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和康复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考核和费用支付的审核;按时上报支付情况统计信息;根据支出情况提出浮动缴费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九、费用结算科
主要负责对急诊、转院、外埠就医、特殊慢性病、大额、公务员补助待遇等医疗费用或参保人员欠费期间职工发生医疗费的审核和结算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上传结算费用以及个人IC卡划卡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按时上报费用支付情况统计信息。
十、城镇居民医疗管理科
主要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综合协调、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和网络数据库建设;对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管理;对9个旗县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负责参保登记、申报材料的审定,基金筹集的整合、审定及各级财政补贴的申请;参保居民转往外地医院的审批备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卡的制作等工作;按时上报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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