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员医保费用申报指南根据北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北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最低要求退休之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般情形医疗费用都是直接进行结算的,但有三种情形可以办理医疗保险费用手工报销。那么应该如何申报呢?
北京离退休职员医疗费用申报
【受理单位】:北京社保局及各区分局
【办理事项】:离退休职员医保费用手工申报
【咨询电话】:010-12333
申报条件:
1、已经办理退休手续;
2、医疗保险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申报情形:
1、参保后未发社保卡就医的费用;
2、社保卡丢失(损坏),申请补(换)期间就医产生的费用;
3、异地费用(异地安置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产生的费用)(急诊除外)。
申报资料:(门诊与住院申报资料不同)
门诊所需资料:
1、《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
2、《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4、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急诊处方底方或普通门诊处方底方加盖急诊章;
5、门诊费用清单。
住院所需资料:
1、《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
2、《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急诊留观证明、住院诊断证明;
6、全额结账证明。
注意: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情形证明资料:
1、《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申报情形一需提供);
2、《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申报情形二需提供);
3、异地安置人员情况以系统审批为准或急诊诊断证明(申报情形三需提供)。
申报流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即可。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京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即可。
相关问题解答
问:我大伯已经退休并办理了退休手续。上周他去附近定点门诊看病,但因医保卡在补办过程中,因此只有自己掏钱了。这种情况门诊看病费用可以报销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规定社保卡丢失,申请补卡期间就医产生的费用可以办理手工报销,所需资料如下:《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急诊处方底方或普通门诊处方底方加盖急诊章、门诊费用清单、《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问:爸爸是一名北京退休职员,但长期在湖南生活,属于异地安置人员。上月爸爸生病住院了,其住院费用应该怎样办理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北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异地安置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产生的费用可以申请手工报销。所需资料如下:《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汇总单》、《北京市离休统筹人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急诊留观证明、住院诊断证明、全额结账证明。
问:北京退休职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满足什么条件?哪些情形可以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答:北京退休职员享受医保待遇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根据政策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医疗费用可以办理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社保卡就医的费用;
2、社保卡丢失或损坏,申请补/换卡期间就医产生的费用;
3、异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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