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残联部门
【咨询电话】:020-12333
困难群众范围:具有广州户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
3、重度残疾人员;
4、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
5、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备注】:优抚对象包括无工作单位的7至10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享受国家定期补贴的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
参保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学籍证明(年满18岁,属于在校学生);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4、《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纳入低收入困难家庭);
5、《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纳入城市低保对象人员);
6、《广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纳入农村低保对象人员);
7、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优抚对象);
8、《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员)。
参保流程:本人/代理人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街道/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或残联部门提出申请参保申请,并办理参加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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