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2014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据陕西榆林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的相关消息,榆林市2014年医保待遇水平分三方面:
一是将城镇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报销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二是进一步扩大居民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将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帕金森综合症等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门诊支付限额为2500元;将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躁狂症或抑郁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硬皮病、干燥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紫癜性肾炎等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门诊支付限额为3000元;将血友病、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纤维肉瘤门诊放化疗纳入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按75%的比例报销,封顶线为年度支付限额。扩大报销范围后,该市居民特殊慢性病报销病种有30余个。
三是将城镇居民门诊统筹月起付标准由50元调整为30元,月报销限额由200元调整为300元,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60%,年度支付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榆林市2014年医保待遇水平提高的三方面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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