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东委员:农民工职业病应纳入新农合医保范畴农民工的基本工作和生活都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就医治疗后报账既不方便,能报销的比例也比较低。同时,因为一般没有劳动合同,并且工作流动性大,一些农民工一旦患上职业病后也找不到单位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资料。在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即使诊断为职业病,治疗费用也得不到工伤保险的保障。
为了促进这一系列问题解决,全国政协委员、华西口腔医院院长周学东建议,针对没有工伤保险,但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职业病的治疗、康复应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范畴。应探讨建立农民工职业病医疗保障制度专项基金。部分基金应由涉尘企业负担,另外,还可以通过社会慈善捐款募集一部分资金。
建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覆盖以及劳动环境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对农民工健康教育的同时,周学东还特别提出应将当地劳动环境保护指标和企业工人健康相关指标纳入政府考核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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