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方案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潍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方案已经出台,根据方案要求,8月底前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整合期间不影响就医报销。
记者获悉,潍坊市公布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月10日前,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移交工作;2月底前,机构编制部门明确机构、职能、编制等调整划转事项;3月15日前,完成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3月20日前,县(市、区)以政府文件形式将整合工作落实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整合改造;8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今年年底完成制度整合并轨。
方案中明确提出,2014年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20元;2015年,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450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360元。在医保待遇方面还明确,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保证整合期间城乡居民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新农合基金将随机构、人员同步划转,并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现状,在保证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抓紧搞好制度设计,在基金管理、参保缴费、待遇标准、保障范围、定点管理等方面统筹设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保证制度衔接的连续性、稳定性。
记者了解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2014年度费用征收工作已经完成,新的医疗年度已从1月1日开始。此前,奎文区、高新区、滨海区和高密市已经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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