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医保报销待遇新标准12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尿毒症透析患者就医负担,自明年1月1日起,莱芜市提高门诊腹膜透析报销比例,血液滤过治疗也纳入报销范围。这是莱芜市针对尿毒症患者出台的又一惠民政策。
据悉,参加莱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其门诊腹膜透析费用的报销比例均有提高,且取消了首付比例和起付线。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门诊腹膜透析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由原来的88%和93%,统一提高至95%;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未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90%,成年和老年居民由原来的50%提高至80%。
门诊血液滤过治疗实行定额付费。参加莱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确因病情需要血液滤过治疗的,将血液滤过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每次血液滤过抵消一次血液透析指标,每次血液滤过定额标准为800元,血液滤过治疗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联网住院的血液滤过费用仍执行定额标准。
近两年来,莱芜市不断出台新政策,着力减轻尿毒症患者就医负担。从今年1月1日起,血液透析实行定额付费制度,凡参加莱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居民,享受慢性病门诊就医资格的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均可以享受血液透析门诊联网即时结算服务。每次在定点医院透析结束后,只需向医院交纳个人负担部分350元,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与定点医院联网结算。
“实行定额付费前,患者每次血液透析费用平均为650元,对于患者家庭来说,负担很大。我们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山东莱芜二级医院血液透析的成本进行了认真测算分析,剔除不合理因素,采用团购的方式与各定点医院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了血液透析定额为350元,保证了绝大数患者能承受得起。”市医保处的一位负责人说。
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肾脏替代治疗。提高门诊腹膜透析报销比例,将血液滤过治疗也纳入报销范围,尿毒症患者的就医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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