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80元和每人每年180元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和每人每年300元
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参保了。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继9月1日,我市启动2013—2014学年度在蓉高校大学生和在校在园中小学生、儿童筹资工作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筹资工作全面展开。
据悉,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即每人每年80元和每人每年180元。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成年居民按个人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筹资。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保人员还可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也分为两档,即每人每年150元和每人每年300元。
“缴纳这两项保险后,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就可以享受到更高的报销金额了。”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出台的《成都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再由其中新增的大病保险项目按比例报销,最后再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按照77%的比例予以报销。“这样可以极大降低生病住院人员的负担。”
“我们正在加紧印制宣传资料,届时参保人员可在街道领取。”据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宣传资料上有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详细介绍,包括缴费标准、如何报销等。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未随学校和托幼机构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学生、幼儿,可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所在的区(市)县医(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自愿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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