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记者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保局)了解到,明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有所调整,合规合理自费项目纳入报销范围,新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缴费时间从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变化一:投保后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双保险”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新标准: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
各类学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被征地农民每人每年缴费40元;
18周岁以上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50元;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费90元;
低保和重残人员每人每年财政补助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个人不缴费。
解读:“往年,洛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加的,但每年都有21%左右的参保人员只选择参加基本医保,不参加大病保险。”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大病发生率为0.33%,仅2012年城市区就有427名参保人员由于没有参加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仍然比较高,没有享受到医疗费的“二次报销”待遇。
新政策的实施,使参保人员在2014年度享有基本医保的同时也享有大病保险,“双保险”能够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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