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是怎样报销的?一、门诊就医须知
1、 门诊、急诊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中医医院就医(中医医院无科别限制)。
2、 急诊也可以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3、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 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必须加盖急诊章,急诊收据也要加盖急诊章。
5、 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6、 药品外购时,必须有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的“外购章”,同时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7、 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要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二、门诊费报销须知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以自然年为一个计算单位,如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为一年。
1.在一个年度内门诊费起付线退休人员为1300元,在职人员为2000元。
2.退休人员超过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超过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3.退休人员当年门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在职人员超过2000元时,即可申请报销。不要等到年底再来报销,以免拖延医疗费报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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