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职工和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医疗救助登记手续后,在医保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累计1500元以内的可享受100%全额救助,住院起付线费用全额救助,其余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可享受70%的医疗救助。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江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已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看病的救助力度。
《江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实施,惠及对象为参加江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总工会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特困职工;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重度残疾人员;在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费用负担过重的大病和重病患者;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其中,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金额,患尿毒症、恶性肿瘤等负担过重的重病和大病患者,具体救助标准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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