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转诊转院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时,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签章,经市医保中心审批方可转院。转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出院后凭审批表,诊断证明、明细清单和收费收据的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医保中心按规定结算,基金支付比例为50%。自行转诊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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