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武昌徐东的李女士咨询晚报:老公(孙先生)8月初辞职,23号因为中风急诊入院,花了4000多元医药费,准备用医保卡的时候院方却说不能用,因为单位那边已经停了医保卡。后来我去武昌区社保局查了一下,单位是20号停保的,但8月份的医保钱是交了的。因此想请记者帮忙打听一下,停保期间的医药费还能报销吗?
回复:记者拨打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停保期间的医药费是不能报销的,因此建议市民在停保后应尽快前往所在区社保局办理续保手续,而且考虑到系统原因和当月办理下月业务的惯例,请大家尽量在每月20号之前办理。
对于李女士所说8月份医保费用已交的情况,记者通过医保号查询发现孙先生并不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的“红名单”上,据12333工作人员分析,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孙先生在停保后没有及时续保,不能查到他的最新信息;二是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可能没有及时到位。如果是后者,那么医药费是不能报销的;如果是前者,8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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