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务征收。城乡居民可通过国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到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线上“一窗通办”。城乡居民可通过关注“宜宾医保”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中的“缴费服务”进行线上缴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有可能是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等或县(区)医保服务大厅更正信息后再缴费。
特殊困难人群缴费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相关部门全额补助。
(一)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二)纳入重要优抚对象的城乡7—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出现役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
(三)城乡特困人员;
(四)孤儿。特殊困难人群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相关部门、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按职能核定其身份信息。各参保缴费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若需咨询医保方案,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川宜宾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及标准(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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