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市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了,那么南京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下面跟中国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以下是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000元(含)以下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60%;1000元(不含)-5000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0%-85%;5000元(不含)-1.5万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90%。
另外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取消起付标准,取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600-2200元不等),新门诊统筹方案不设置起付标准,还有新门诊统筹费用支付限额覆盖原门诊统筹和原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限额,并总体提高,年度门诊费用限额从原来的3333元-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另外南京市个人账户计入方案也将有所调整。2023年1月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据中国社保网小编了解,2023年1月起,退休人员(退职)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12月份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按月定额划入;2023年当年新退休人员按退休当月养老金的5.4%核准划账金额,按月定额划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的,在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月起按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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