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什么 划入标准如下 下面跟中国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大家缴纳职工医保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同时医保个人账户每月会有部分金额划入,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下面我以南京为例。
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什么?
1.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2.退休人员(退职)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12月份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按月定额划入;2023年当年新退休人员按退休当月养老金的5.4%核准划账金额,按月定额划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的,在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月起按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执行。
据中国社保网小编了解,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开始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门诊待遇水平将有所提高。一是取消起付标准,取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及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600—2200元不等),新门诊统筹方案不设置起付标准。
二是提高门诊费用上限。新门诊统筹费用支付限额覆盖原门诊统筹和原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限额,并总体提高,年度门诊费用限额从原来的3333元—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三是实施费用分段保障。门诊医疗费用越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越高;并且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和退休人员倾斜,1000元(含)以下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60%;1000元(不含)—5000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0%—85%;5000元(不含)—1.5万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90%。”
总的来说,南京实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人个人账户划入的钱减少,门诊待遇提高,而参保人需要按时缴纳医保,避免出现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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