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如下:
1000元(含)以下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60%;1000元(不含)-5000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0%-85%;5000元(不含)-1.5万元(含)费用,基金支付比例65%-90%。门诊医疗费用越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越高。1949年10月1日前老工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职工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15000元(含)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社区医疗机构100%,非社区医疗机构95%。
2023年1月1日起,南京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缴纳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职工医保已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称“退休人员”)、1949年10月1日前老工人个人账户以2022年12月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为标准,按月定额划入。2023年当年新退休人员以退休当月养老金的5.4%核准划账金额,按月定额划入。
当然为了能够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需要按时缴纳医保,避免出现断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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