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规,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湖南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施行后,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
用人单位职工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且缴费达到以上法规年限的,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从办结次月起按法规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按法规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职工医保一个结算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法规,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1600元。一个结算年度,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总的来说,职工医保要按时缴纳,不然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而且还会影响医保的报销
以上就是本站为您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帮助!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中国社保网!(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官网消息为准)
“2023年湖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新规 湖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多少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18019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