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潭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在支持医社保报销的门诊、药店、医院的地方,都可以报销医药费、住院费和手术费等,按照医院等级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2019年湘潭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居民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个人自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25%,二级医疗机构30%,三级医疗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
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注: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0元
职工住院报销费用:
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首次住院自负段:
在职人员: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退休人员: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职人员
(0-1万元段):一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86%,三级医疗机构8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8%
(1万-9万元段):一级医疗机构94%,二级医疗机构94%,三级医疗机构9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
(9万-25万元大病段)在职人员:94%,退休人员:94
退休人员:
(0-1万元段):一级医疗机构94%,二级医疗机构92%,三级医疗机构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
(1万-9万元段):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5%,三级医疗机构9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9万-25万元大病段)在职人员:94%,退休人员:94
学生门诊待遇:学生在本校医院(医务室)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一次性治疗费用在1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年度普通门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550元。
学生意外伤害待遇: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由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1000元;学生无他方责任的意外死亡基金支付10000元。
大学生转诊待遇:经首诊医院确认确需转诊的,办理转诊手续后可在市内任一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论该医院级别如何,均按一级医院的级别进行结算。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地址: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8号窗口
电话:0731-5568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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