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出台城乡居民医保新政,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洛阳市规定,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参加该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母亲或父亲身份证明,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需提供当地行政区域内的户籍证明或父母一方参加当地社保的参保证明,按照有关经办流程到所辖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洛阳市还要求新生儿出生当年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出生次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据了解,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为该市约9万个新生儿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李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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