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能否介绍当年江苏省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
胡大洋:江苏省在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方面起步较早。2005年,盐城在省内率先开展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这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雏形。随后,全省逐步扩大试点,镇江、苏州、淮安、泰州等地陆续探索建立相应制度。 2007年, 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政府下发 《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截至当年年底, 省内参保人数达到1088万, 覆盖率88%。 盐城市区在这两年中有6000多人享受到住院医疗补偿待遇,得到补偿费用1270万。可以说,江苏省一直走在医保改革前列: 城镇职工医保从镇江起步,城镇居民医保从盐城起步。当全国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医保时,江苏省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记者:在盐城试点过程中,是否有令您印象特别深刻的事情?
胡大洋: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政府高度重视,有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2005年初, 我们在盐城召开全省医疗保险工作会议时, 曾问过当时的盐城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什么要下决心把居民医保搞起来。他说,现在城镇职工有医保, 农民有新农合,无论是从公平的角度,还是从城镇居民就医需求的角度,都已经到了扫除城镇居民医保这一 “真空地带”的时候。 盐城应该做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更加公平: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 2016年, 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鉴往知来, 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中,您有哪些思考?
胡大洋:一是经办资源整合要更注重能力提升。经办部门的能力是否跟得上服务农村人口的需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强调 “六统一”更要尊重城乡差别。比如在江苏尤其是苏北地区, 城乡居民收入差别较大,应承认城乡人均筹资水平的差别,不能勉强为之。三是就高不就低,更要注重基金风险。 让老百姓得到好处,需努力为之,也必须量力而行,比如泰州兴化在整合时并非一步到位,而是在保持政策统一前提下,保留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两个标准,让参保者自由选择,从一制两档到一制一档,确保平稳过渡。 这为江苏省在2016年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提高保障水平更要注重救助和扶贫,既不要破坏分担机制,又要保证保障水平的提高与筹资水平相符,我们既要注重提高医保待遇,更要把着重点放在兜底线上,医保要助力做好扶贫保障工作,等等。
继往开来: 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
记者:在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工作方面,江苏有哪些先进经验?对此,您还有哪些建议?
胡大洋: 2013年, 江苏省开展第一批药品谈判,是全国最早以省为单位开展药品谈判的省份之一。当时通过谈判, 格列卫纳入了医保,2万多一盒可以报销 1.7万元, 自费只需 7千多元, 让白血病患者负担大为减轻。
2017年4月,人社部发布 《关于确定2017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谈判范围的通告》,确定44个品种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谈判药品范围。7月,人社部对外公布36种药品经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后平均降幅达44%。总体而言,这为实现医保战略性购买开了个好头。
让老百姓及时用上救命药,不是仅谈判准入就行。控制药占比和医保控费成了进医院的拦路虎。解决这个问题,要考虑医保谈判、药品招标的价格控制与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问题,要制定完善科学的考核医院的指标,还要研究 “救命药”的特殊保障供应渠道。 对此, 江苏也有创新做法:我们将靶向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病人到指定医院看病,凭着定点医师的处方到定点药店拿药———这个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医保的钱要用在刀刃上。谈判药品纳入医保以后,一些地方担心医保基金难以承受,因而对高价药进医保持消极态度,对医院是否进药持观望态度。医保基金吃紧这是事实, 但压缩过度医疗的空间仍然很大,需要我们继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通过治理过度医疗, 减少医疗资源浪费,保证大病患者医疗需求;通过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付费、 按病种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形式,鼓励医院主动控制医疗成本,让医院获得利益的同时,提高医保基金的运行效率和保障绩效。(本报记者 李浏清)
“医保改革: 在现实与理想间前行——访江苏省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胡大洋”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16541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