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濮阳市出台《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托底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提高医疗保障托底扶贫报销标准等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总费用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将贫困人口医疗总费用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贫困人口在一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就医,每年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和丙类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分别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的1%、3%、5%,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濮阳市推出了医疗保障托底扶贫政策。贫困人口合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报销后,再次按比例报销一部分,最终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5%。
该市将统筹社会帮扶力量,形成合力。社会帮扶力量与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对接,做到信息数据共享,精准帮扶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贫困人口, 精准扶贫、精准发力,实现政策和力量叠加效应。
同时,濮阳市将用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医疗行为进行事前提醒、事中管控、事后监督。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过度医疗、推诿或拒收病人、与患者串通造假、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各类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濮阳市还将加强医联体建设,激发医院、医生的活力,充分利用远程会诊、智能机器人诊断、专家会诊等方式,使贫困患者尽量在县区内、市内诊治,争取做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区、疑难杂症不出市。 (和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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