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我市从2012年起对市区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实施“二次补助”。
即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时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同时在医保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次年再对花费较多的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该项措施于2013年形成长效机制,成为“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通称“二次补助”),至今已有4个年头。
2015年度的“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已于今年3月底开始发放。为使这项惠民政策更加有序实施,医保中心调整工作方法,减少发放程序,进一步利民便民。
该工作分几步进行:一、对部分单位职工,由医保中心人员电话通知单位专管员,由专管员前来领取,统一发放,二、对已经持有社保卡、领取养老金银行卡的参保人员,由医保中心直接把补助金额打入社保卡或领取养老金银行卡中,减少了受惠人的来往奔波。三、分时间段打电话通知参保居民,使人员领取时间合理分流,减少申领的等待时间。四、无法电话通知到的参保人员,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告知其领取的条件和时间。
今年我市可享受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为:参保职工8239人,补助金额4720.86万元,参保居民2683人,补助金额1748.47万元,合计可享受补助的参保人员为10922人,补助金额6469.33万元。目前前三项工作已经完成。至4月20日,医保中心通过上述三个途径已发放7455人,发放金额达4601.80万元,尚有3467人尚未领取。请这部分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到医保中心(西安南路128-2号,徐州血站西隔壁)申领。
热点解答
本次补助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补助条件:2015年度住院发生并结算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含医保政策范围外的丙类自费费用),个人负担超过1.3万元以上的列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部分个人负担超过1.5万的列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助范围,给予补助。
个人自付去掉医保政策范围外超起付标准(即1.3或1.5万元以上)后0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补助比例50%,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补助比例60%,1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比例70%。参加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重残、特困、低保人员的补助比例在以上补助比例基础上再增加10%。补助比例采取差额累进方式计算。
如何查询是否可以享受二次补助?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服务大厅前台直接查询,2、拨打12333电话咨询;3、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lss.gov.cn),进入右下角的业务查询模块中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出炉——补助的更多了,报销的更多了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居民医保制度,强化管理服务等提出了明确部署和安排。
为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面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人均120元。为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有关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通知》,对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提高到人均38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就确定了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从2007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14年的320元。2015年,国家再次大幅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在2014年人均32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是党和国家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提高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是建立完善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保证基本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实现住院费用报销
比例达到75%左右
新增筹资将主要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的提待目标,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继续做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机制。
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制度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利用好新增筹资,并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全面推行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一步提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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