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提高到380元。
从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6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8号)要求,北海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年380元。目前,经核查,此项任务圆满完成,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已按要求于今年9月30日前足额拨付到位。
据了解,今年“两会”上,北海市政府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年人均补助从320元提高到380元”列入10件坚持为民办好的实事中。
据介绍,为做好此项工作,今年北海市财政补助配套资金共3934676元。其中合浦县配套资金1080424元,北海市海城区配套资金2468669元,银海区配套资金231873元,铁山港区配套资金154010元。
据北海市人社局医保科杨科长介绍,为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年人均补助从320元提高到380元”此项市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如期完成,北海市人社局与北海市财政局两次联合下文,要求县(区)下属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积极筹集资金,规范和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简化拨付流程,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补助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经核查,2015年北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已按要求于今年9月30日前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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