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城区启动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一般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至120元/人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城乡居民可进行缴费。
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人员征缴标准为90元/人年。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一般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等三类人员个人无需缴费。长沙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三类个人无需缴费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到社区核定,核定时间为今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
据介绍,已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医保系统已自动核定2016年度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直接持医保手册到长沙市长沙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2016年医保费用。未缴纳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系统无法自动核定2016年缴费标准,参保人员需持医保手册到所在社区核定后,再到长沙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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