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 医疗保险制度】[导读]: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患者住院将享受“按病种付费”,患者自付比例将进一步降低。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7月1日起,我省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将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全面启动,参合病人在定点医院看病,只要符合既定病种,只需按定额标准承担固定自付比例。
20组重大疾病患者可报销70%的医药费;部分相对大病在不同级别医院享受不同报销比例,比例55%至70%不等。
新农合住院下月起“按病种付费”
省卫生厅副厅长徐恒秋介绍,“八年来,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五倍,但参合病人住院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仅增长两倍。这里面有客观因素,如参合农民医疗需求迅速释放;物价累计上涨推动医疗服务成本也在上涨等。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
“医院按项目收费、医保按项目付费”是目前的通行机制,这种付费方式对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是苍白无力的。徐恒秋说,DRGs(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是目前世界各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主流工具,我省7月1日起开展的“按病种付费”试点是DRGs的雏形。通过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将公立医院现行的“按项目付费”逐步转变为“按病种付费”,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切入点。
20组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就医报70%
去年8月1日起,新农合实施的儿童两个大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提高保障试点。省卫生厅监测发现,在大型公立医院总体医疗费用上涨20%的背景下,与2009年相比,这两个病种的医疗费用略有下降。
徐恒秋说,按照费用较高、影响生命或劳动能力等基本原则,我省确定将急性早幼粒白血病等20组(含30以上的单病种)重大疾病列入2011年度省级医院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试点范围。并明确规定,这20组重大疾病患者在省级定点医院就诊,只需自付30%的医疗费用。 [导读]: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患者住院将享受“按病种付费”,患者自付比例将进一步降低。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7月1日起,我省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将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全面启动,参合病人在定点医院看病,只要符合既定病种,只需按定额标准承担固定自付比例。
“以前,患者到医院看病可能会遇到检查费、手术费、诊断费等各种收费,而7月1日后,特定病将按病种收费,参合患者只需要按个人自付比例交钱,超过既定标准部分,医院自己承担。”
省卫生厅新农合办主任夏北海说,除了20组重大疾病在省级医院试点,我省还选择25组相对大病在地级市医院试点、20组常见疾病在县级医院试点,均从7月1日起实施。“以先天性心脏病(年龄超过14岁)患者为例,进行介入手术治疗可选择省立医院、安医一附院、安医二附院,治疗费用定额标准为2.1万,其中新农合报销1.47万。”
相对大病病种在县医院就诊更划算
25组相对大病病种中,同一病种,参合农民到不同级别医院看病将享受到不同的报销比例。比如说,接受乳腺癌根治术的乳腺癌患者,到市三级甲等医院治疗,总费用需要12000元,可报销60%;如果到市三院等二甲医院看病,总费用需要10000元,能报销65%;如果到县医院或中医院看病,总费用就更便宜,只需8500元,报销比例可达到70%。
“通过对不同等级的医院制定不同的定额上限和报销比例,引导患者理性就医,起到分流患者作用,减轻大医院的门诊和住院压力。鼓励患者在治疗效果保证的情况下,尽量在县、市级医院就诊,少花钱,多报销,看好病,真正做到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重大疾病病种未来或将继续“扩容”
当然,这些病种类目也并非一成不变,在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卫生部门将相应提高基金对重大疾病的支付定额,降低病人自付比例。以后随着各省级医院诊疗技术水平提高和技术准入,逐步增加其定点救治的重大疾病病种,让农民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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