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
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为提高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能力,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不低于人均320元/人·年提高到2015年的不低于360元/人·年。
根据规定,2015年我区城镇居民医保各级财政对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252元/人·年,自治区财政补助67.4元/人·年,各市县财政补助不低于40.6元/人·年。其中:自治区直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保,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108元/人·年,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据悉,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新参保手续的时间为每年l月~9月,10月起不再办理当年度的新参保手续;已参保居民每年9月1日至12月28日缴纳下一年度的保费。城镇居民请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时开始享受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5广西玉林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yiliao/10361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