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市社保局医保科了解到,我市各旗县区已陆续开始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续费及新参保工作。
我市约有42万人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普通成年居民个人缴费20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费50元。不在规定时间续保的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报销会受到影响,再次参保则有半年等待期。
目前,各旗县区已向城镇居民公布了医保续费时间、新参保对象范围、缴费标准及办理流程等情况。
当日,记者从临河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临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临河辖区内各类人群,包括外来暂住人口、失地农民。其中:18周岁以下人群(含在校学生)应以未成年人身份参保;非临河户口的新参保人员须持临河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参保;已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普通成年居民个人缴费200元;低保成年居民个人缴费120元,区民政局补贴8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费50元;残疾居民缴费情况另行通知。
据悉,2015年临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从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1月15日。新参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近期一寸白底彩照2张,到居住地办事处办理;成年居民续费的持本人医保IC卡到初次参保办事处办理;低保居民参保续费手续由区民政局统一办理;残疾居民参保续费手续由区残联统一办理;0~3周岁婴幼儿参保续费手续由其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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