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山西保监局了解到,我省将积极申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争取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通过创新的商业养老保险为老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将推动商业保险全方位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养老保险则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山西保监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国内部分省市推出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俗称“以房养老”,这是保险业服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参与“以房养老”制度设计的积极尝试。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也将借鉴有关经验,争取试点。
《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申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即“减税养老”。所谓“减税养老”,即投保人不是在投保的每月缴税,而是到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是一种幅度较大的税收优惠。如果顺利实施,可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商业保险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从而优化养老金结构,大大减轻财政负担。据介绍,国家明确“减税养老”将于2015年启动,我省将结合实际尽快申报试点,力争早日实施,让每位居民从中受益。
山西保监局负责人表示,未来我省还可通过发展商业保险,为企业设计和提供养老健康保障计划,通过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团体养老保险等,提高企事业单位员工的保障水平;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多的养老健康保障选择,通过产品创新,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险保障需求。可以作为基本养老的补充,提供满足城乡居民养老需求的保险产品。也可以提供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以及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特色服务,满足高层次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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