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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社保缴费程序有所调

 字体时间:2014-12-12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南京社保缴费分时间段受理单位申报:市级经办机构的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在11—2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0日;21—100人的为3月1日至5月20日;10人以下(含10人)和101人以上的为3月1日至6月20日。对在指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给予优先办理,逾期办理或未申报的单位将列入社会保险稽核对象。
 即日起,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开始。记者9日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用人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数申报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等相关手续,今年基数申报有所调整。
 

分时间段受理单位申报:市级经办机构的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在11—20人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至4月20日;21—100人的为3月1日至5月20日;10人以下(含10人)和101人以上的为3月1日至6月20日。对在指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给予优先办理,逾期办理或未申报的单位将列入社会保险稽核对象。

 

符合条件单位可进行网上申报:凡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注册过的单位,经市征管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可在网上申报缴费基数。

 

外国人、港澳台人员须按规定参保: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用人单位从业的,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申报缴费基数。不按规定参保的单位将列入社会保险稽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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