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体制改革是新一轮改革的重头戏
老龄化、社会化养老无疑已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改革当前养老体制、取消养老金“双轨制”也因此成为了代表、委员议案与提案最集中的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国的养老体制改革已经定了调,那就是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据人民网就21个热点话题展开的网上调查显示,“社会保障”问题排名第一,其中养老金多轨制是关注焦点。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行情 专区)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我国2000年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行列以来,“四二一”、“四二二”结构的家庭及大量农村“空巢家庭”的涌现,迫切需要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为子女分担压力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以及为此服务提供的经济保障。同时,建议应该加快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整合,以应对大数据时代的要求。
“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存在着相当差距
中国经济时报: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养老问题的一些情况。
孙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平均生活不能自理率为8.81%。中国老龄办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中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
目前我国老年人护理情况与党和政府提出的“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目标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老年人能否得到基本的、长期的生活护理,应当成为衡量我们国家和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就现阶段的老年护理事业而言,存在着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尚未建立成熟的护理体系;二是护理资金严重缺位,老年护理保险至今仍未启动。因此,迫切需要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调整现行养老金缴费结构势在必行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调整现行养老金缴费结构?
孙洁:当前,老年护理保险模式设计应当考虑以下一些因素:鉴于我国社会存在的较为明显的地区、城乡、职业等差异,老年护理保险模式的设计上应当充分加以考虑,针对不同类型人群设计多元化的、养医护结合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基于养老金与老年护理虽然属于不同形式的老年消费,但目的都是为了保证老有所养、保障体面的老年生活,因此,在不降低现有养老保险缴费率、不大幅度额外增加各类群体缴费负担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原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划拨一定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基本医疗缴费进入老年护理保险,同时适度增强个人责任,来尽快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为此,我建议先从城镇职工群体开始试点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毕竟,现行制度中,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均实行政府、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分担、用人单位与个人双方缴费机制。
此外,建议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模式,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以税收优惠撬动和刺激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主动开发护理保险产品,开拓市场,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投保该险种,尽快形成老年护理行业和护理保险相互促进、规范运行的局面。
加快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整合
中国经济时报:我注意到,您对大数据时代下如何整合社保信息资源也有自己的一些独到看法。
孙洁:社会保障是民生问题,有理由、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信息资源共享。政府收集数据时代表的是公民,因此政府也理应提供一个让公众查看的入口。同时,百姓在网上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咨询与查询所产生的海量数据,记录着他们的需求、生存状态乃至他们的家庭,这是信息时代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深度融合的产物,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和很多规律性信息。通过分析相关数据,可了解大众社会保障需求、诉求和意见。
大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障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经办能力。为此,我建议,首先,制定社会保障大数据研究与开发计划,在基于数据研究的社会保障预警机制方面,着力提升政府在社会保障资金征缴、待遇发放、基金运营、权益跟踪和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能力,保障公民实时掌握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受益的情况,及时跟踪由于身份变更、工作调整、户籍变更等所导致的待遇调整的信息,寻求通过有效的技术与工具提前识别公民从参保到受益、政府从资金征缴到待遇计发各环节风险的预警与防范。
其次,建立一套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信息管理体系通过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信息,加强对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就业、教育、流动迁徙等情况的综合(行情专区)分析,监测社会群体生产生活发展变化趋势,为社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决策支持服务为公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均衡覆盖,以实现管理绩效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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