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新规
人已不在,养老金却继续领取,这种现象将消除。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日前发布并正式实施,将通过日常认证和集中认证两种方式对居民的生存状态进行确认,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办法》明确,资格认证对象及其亲属应认真履行资格认证义务,特别是对死亡、失踪、服刑、出国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资格认证采取日常认证和集中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认证采用现场认证、上门认证、异地认证三种形式,一年至少开展一次。未参加资格认证审核的,从下月起停发待遇,待资格认证审核合格后按程序补发和续发待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冒领、骗取养老金的,立即办理停发养老金和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由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站稽核追回,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到部分居民长年随子女在外地居住,现场认证比较麻烦,异地认证将为市民带来方便。”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的,或有条件可通过信函、照相、视频等方式进行认证的,可以进行异地认证。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5.88万,其中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为71.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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