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保险有5种方式 最好选补差
成都出台新政,320万“居保”对象通过5种方式能转“职保”,已领取养老保险的不能再转移
本月起,《成都市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至此,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两大支柱实现了“无缝对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办法》进行了解读,按《办法》居保转职保有5种方式,供市民选择。这为两大保险制度的并轨,提前奠定了基础。
跨成都市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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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职保”转成都市“职保”:“职保”在全国跨市域转移,已经很顺畅——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城镇职保的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均能跨市转移。
市外“职保”转成都市“居保”:将分两步,先按市外“职保”转成都市“职保”转移,再按成都市“职保”转“居保”方式办理。
市外“居保”转成都市“居保”:其个人账户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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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保”转市外“居保”:先“并账”,再转移。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将其个人缴费和省政府规定标准的缴费补贴合并为个人账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规定转移。而成都市应留在统筹基金里的钱不会转移走。
成都市“职保”转市外“居保”: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转移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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