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居月均养老金增至805元?新增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规则 保险费由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缴纳;
??按参保人缴费基数的24%计缴;
??个人的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其缴费基数的8%;
??缴费基数下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月薪的30%;
??上限为60%(条件许可的也可为30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记者从广州人社局和财政局下发《关于2014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看到,已经参加广州农转居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于2014年6月30日(含本日)前经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4年7月起每人每月增加67元,至805元,补发养老金本月内将到账。
??基本养老金每人月增67元
??根据《通知》,记者获悉,已经参加广州农转居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于2014年6月30日(含本日)前经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4年7月起将调整基本养老金:其中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7元,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基本养老金,两项加起来,每月每人平均可增加67元,达到805元/月。所补发的养老金将在10月份到账。
??据悉,截至今年,广州市共有22 .9万农转居参保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从8年前的426元/月提至当前的738元/月,此次是第7次进行调整。
??政策不适用于新增人员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份,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广州农转居养老政策适用范围“只出不进”。原参保人可以通过其他参保渠道退出,但政策不再适用于新的农转居人员。新增加农转居人员,今后只能通过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两类养老保险办法来解决养老问题。
??国外定居领钱需每年认证
??记者获悉,按月领取广州市农转居养老金的参保人,如属于国内异地定居人员、国外定居人员、港澳台地区定居人员、本市户籍抽样检查经通知需做生存认证人员的,应按规定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领取资格认定,并按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将从当年的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补办认证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认证的次月起正常发放养老金,原暂停发放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问题答疑:
??1.如何从“农转居”转到“城乡居保”(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将“农转居”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到城乡居保,按城乡居保办法计发养老金(简称 “城乡居保”)。
??2.已参加城乡居保,后来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农转居”后,应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农转居”后,正在参保缴费的,可继续参加城乡居保;已享受城乡居保养老金的,继续按城乡居保办法领取养老金,不再转入“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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