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2015年内启动
8月28日消息,发改委与保监会今日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问题。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志国称,2009年国务院已经提出来要探索发展个税递延的养老保险,已经做过一些技术的准备。现在按时间表和路线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将在2015年内启动,根据工作的需要,几个部委都在加强合作,尽量的往前走。
他表示,从商业保险来说,减税养老主要是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对这个方面国务院也一直很重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延税优惠,不是不交税,而是在领取养老金的时候交税,通过税收递延的方法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这也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办法。通过这种税收优惠鼓励个人为自己退休以后积累一部分养老金,不要把所有事情都交给国家。美国和欧洲都是这样的。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或提前启动
近日颁布的新“国十条”明确提出,2015年内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在中国平安半年报业绩发布会上,其高管指出一直在积极参与到税延型养老保险项目当中,并表示“未来空间很大,非常期待试点的启动。”
王祖继表示,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不仅可以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此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启动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据介绍,新“国十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这些政策要落实到位的话,抓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加快这方面工作,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前期工作。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认为,保险业“国十条”当中,巨灾保险首提“财政支持”,将成为第二个农业保险式“蓝海”。
据王祖继介绍,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为,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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